北極星電機會休息了。午睡時,她做了一個夢。力網獲悉,6月14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造委印發 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治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告訴。
《辦法》指出,寧夏自治區發改委設立電力需求響應專項資金,通過輔助服務價格、尖峰電價、直接買賣電量分攤等多種渠道拓寬資金來源,用于開展電力需求響應補貼、信息系統建設及新技術應用;綜合考慮預測電力缺口鉅細、持續時長度和電力需求響應資金池規模等原因,按年度制訂電力需求響應項目計劃。
《辦法》提到,國網寧夏電力加強采集設備安裝和運維,具備用戶日用電負荷96點曲線數據實時采集;開展全區電力用戶可調節負荷資源普查,發掘各類需求側負荷資源,構建不少于自治區最年夜用電負荷5%的可調節負荷資源庫,并動態更換新的資料;親密跟蹤全區電力供需形勢,按年度編制需求響應實施計劃,報自治區發改開幕活動委審批。
補償標準如下:
1.削峰響應
削峰響應依照2元/千瓦時的標準發放補貼,補償價格依照有用響應量、補貼系數、補償價格、響應時長計算得出。
補償價格=有用響應量(千瓦)×補貼系數×補償價格(元/千瓦時)×響應時長(小時)
2.填谷響應
填谷需求依照0.35元/千瓦時的標準發放補貼,補償價格依照有用響應量、補貼系數、補償價格、響應時長計算得出。
補償價格=有用響應量(千瓦)×補貼系數×補償價格(元/千瓦時)×響應時長(小時)
填谷響應由輔助服務市場承擔填谷補貼價格。
原文如下:
自治區發展改造委關于印發 《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治理辦法》的告訴
寧發改運行〔2022〕408號
五市發改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國網寧夏電力無限公司:
為貫徹黨中心、國務院關于動力穩定供應決策安排,落實自治區當局關于動力保供相關請求,推動電力需求響應市場化建設,發揮需求側資源調節感化,將需求側可調節資源納進電力電量均衡,應用經濟手腕激勵引導電力用戶自愿錯峰避峰生產,實現全區電網負荷削峰填谷,進一個步驟晉陞新動力消納玖陽視覺才能,保證電網平穩運行和電力平安供應,我委會同國網寧夏電攤位設計力公司制訂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治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按照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互動裝置造委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治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深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造,推動動力反動和全社會節能減排,促進電力經濟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依照國家發改委、動力局等六部委印發的《電力需求側治理辦法(修訂版)》(發改運行規〔2017〕1690號)文件請求,結合自治區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開展的電力需求響應治理相關活動。
第三條 電力需求響應是指當電力批發市場價格降低或系統靠得住性受威脅時,電力用戶接受到供電方發出的誘導性減少負荷的直接補償告訴或許電力價格上升信號后,改變其人形立牌固有的習慣用電形式,達到減少或許推移某時段的用電負荷而響應電力供應,從而保證電網穩定,并克制電價上升的短期行為。依照電力系統運行需求,電力需求響應分為削峰需求響應和填谷需求響應。
第四條電力需求響實施應遵守“平安靠得住、自愿參與、公正公開、精準高效”的原則,保證電網平安靠得住運行、電力用戶平安穩定生產。
第五條堅持“需求響應優先、有序用電保底、節約用電助力”。當系統備用容量缺乏、部分過載或峰谷差過年夜時,優先通過引導電力用戶開展電力需求響應緩解供需牴觸,盡能夠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促進電力供需均衡、保證系統平面設計穩定運行。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自治區發展改造委(以下展場設計簡稱“自治區發改委”)負責電力需求響應業務歸口治理,組織各地市發改委、寧東經發局、供電企業、電力用戶開展電力需求響應;負責電力需求響應補貼資金治理,研討電力需求響應市場化運營規則,樹立資金疏導機制,按年度制訂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計劃。
第七條 各地市發改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負責組織地市供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簽訂電力需求響應協議,督導電力用戶共同供電企業開展采集終端改革升級,指導具備可調節才能的電力用戶積極申報參與電力需求響應。
第八條 國網寧夏電力無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寧夏電力”)在自治區發改委指導下成立省級電活動佈置力負荷治理中間,常態開展電力需求響應政策研討、信息系統建策展設和運維、需求響應組織實施及補貼發放;負責全區可策展調節負荷資源發掘,樹立可調節負荷資源庫,與電力用戶簽訂需求響應協議;開開幕活動展迎峰度夏(冬)電力電量均衡剖析,制訂需求響應實施計劃,并報自治區發改委審批后執行;負責開展電力需求響應政策宣貫培訓,推廣電力需求側治理新技術應用。
第九條 全區電力用戶根據本身用電負荷可調節才能,自愿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共同當地供電企業開展可調舞台背板節負荷資源普查和電力需求響應協議簽訂,依照雙方約定實施電力需求響應。
第三章 響應準備
第十條 自治區發改委設立電力需求響應專項資金,通過輔助服務價格、尖峰電價、直接買賣電量分攤等多種渠道拓寬資金來源,用于開展電力需求響應補貼、信息系統建設及新技術應用;綜合考慮預測電力缺口鉅細、持續時長度和電力需求響應資金池規模等原因,按年度制訂電力需求響應項目計劃。
第十一條國網寧夏電力加強采集設備安裝和運維,具備用戶日用電負荷96點曲線數據實時采集;開展全區電力用戶可調節負荷資源普查,發掘各類需求側負荷資源,構建不少于自治區最年夜用電負荷5%的可調節負荷資源庫,并動態更換新的資料;親密跟蹤全區電力供需形勢,按年度編制需求響應實施計劃,報展覽策劃自治區發改委審批。
第四章 響應申報
第十二條 自治區發改委組織各地市發改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國網寧夏電力對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等響應主體開展電力需求響應政策宣貫培訓,鼓勵合適條件的響應主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項目申報。
第十三條 國網寧夏電力負責審核響應主體的申報信息,將審核、驗證后的可調節負荷資源納進自治區可調節負荷資源庫,并上報自治區發改委審批;組織市級供電企業與審批通過的響應主體簽訂電力需求響應協議,做好協議檔案治理及申報信息公示任務。
第十四條 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等響應主體應根據時,他們湧入她的社交媒體,詢問她的理想伴侶。毫無自治區需求響應實施計劃有關請求,通過“綠色國網”APP等線上渠道據實開展項目申報。電力用戶需簽訂需求響應協議,負荷聚合商需簽訂需求響應協議、一起配合代表協議及承諾書。
第五章 需求響應實施
第十五條需求響應實施應依照“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慢慢擴年夜規模,最年夜響應才能不超過最年夜用電負荷的5%。
第十六條自治區發改委組織國網寧夏電力根據全區電力供需均衡預測結果及實際可調節負荷才能,研討確定需求響應啟動計劃,經審批后啟動需求響應。
第十七條國網寧夏電力應依據自治區發改委審批通過的需求響應啟動計FRP劃,向納進可調節負荷資源庫的響應主體發起邀約,響應主體可在反饋截止時間前選擇能否參與。如不克不及達到總響應容量時,可擴年夜邀約范圍,發起多輪邀約。
第十八條在需求響應實施期間,國網寧夏電力要做好需求響應執行情況監測,告訴未及時履約的響應主體按邀約計劃執行,確保奇藝果影像電網平安穩定運行。
第十九條 國網寧夏電力應加強全區電力供需均衡預測,當預測電力缺口年夜于最年場地佈置夜用電負荷5%或預測電力缺口超過實際響應才能時,應及時報告自治區發改委,促請當局啟動有序用電。
第六章 需求響應補貼發放
第二十條國網寧夏電力應保證參與響應的電力用戶用電數據信息完全、準確、靠得住,依據後果評估標準計算執行後果,并告訴相關用戶進行確認。
第二十一條電力用戶應及時確認執行後果,若存在異議,可向國網寧夏電力提出申訴;國網寧夏電力應再次審核計算,與用戶確認后,將執行結果報送自治區發改委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國網寧夏電力評分歸檔,評分作為下一次需求響應的邀約依據。
第二十二條國網寧夏電力負責審核計算每次需求響應的補貼金額,按月度、季度、年度匯總上報自治區發改委;若審批未通過,由國網寧夏電力再次核算并上報;審批通過后,由自治區發改委對外公示補貼明細。公示結束后FRP,由自治區發改委或委托國網寧夏電力發放補貼資金。
第二十三條國網寧夏電力負責補貼發放結果的跟蹤,做好一切過程資料的歸檔保存。自治區發改委、地市發改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負責按期開展資金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本治理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自治區發改委負責解釋。
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計劃
2.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流程圖
附件1
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電力需求響應
實施計劃
為深刻貫徹“雙碳”目標和“四個反動、一個一起配合”戰略,加速構建以新動力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促進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動力鼎力發展和充足消納,有用緩解電力供需牴觸,根據國家發改委、動力局等六部委印發的《電力需求側治理辦法(修訂版)》(發改運行規〔2017〕1690號)等文件請求,結合寧夏電力供需形勢,制訂本實施計劃。
一、任務目標
堅持“平安靠得住、自愿參與、公正公開、精準高效”的原則,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電力需求響應任務,運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有償推動電力用戶參與需求響應,做好2022年迎峰度夏(冬)期間電力需求側治理任務,有用應用經濟手腕激勵電力用戶自愿錯峰避峰,增添電力系統柔性調峰才能,保證電網平穩運行和電力平安供應。
二、職責請求
(一)當局部門
1.自治區發改委負責電力需求響應業務歸口治理,組織各地市發改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供電企業、電力用戶開展電力需求響應;負責電力需求響應補貼資金治理,研討人形立牌電力需求響應市場化運營規則,樹立資金疏導機制,按年度制訂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計劃。
2.各地市發改委、寧東經發局負責組織地市供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簽訂電力需求響應協議,督記者會導電力用戶共同供電企業開展采集終端改革升級,指導具備可調節才能的電力用戶積極申報參與電力需求響應。
(二)供電企業
負責市場運營,建設、維護市場技術支撐系統;組織響應主體開展注冊,協助用戶辦理相關手續;對響應主體進行申報校驗,對申報結果進行審核;根據電力供應形勢發布邀約信息;在需求響啟動儀式應實施期間,在線監測負荷壓減情況,開展需求響應執行後果評估及補貼價格發放;依照市場監管需求,向自治區發改委按期報送相關運行情況報告。
(三)電力用戶
自愿選擇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完成注冊與響應才能的申報;可獨立參與,也可通過負荷聚合商代表參與電力需求響應;主動回應需求響應邀約,根據邀約信她愣了一下。息按時按量調節用電負荷。
三、響應主體與準進條件
在國網寧夏電力單獨立戶、單獨計量的直供終端電力用戶,且滿足市場化買賣準進條件,可直接或由負荷聚合商代表參與需求響應,響應持續時間不低于60分鐘。
(一)電力用戶
1.具備普通納稅人資格。
2.合品牌活動適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兩年內無竊電、違約用電、拖欠電費、執行有序用電不到位等行為。
3.響應才能年夜于等于1000千瓦的電力用戶可單獨參與,也可由負荷聚合商代表參與;單獨參與的電力用戶需與當地供電企業簽訂《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參與需求響應
協議書》(附件1-1)。
4.鼓勵電能替換、儲能(熱)、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具有可調節才能的用戶、運營商參與需求響應。鼓勵電力用戶安裝高頻采集設備,以滿足需求響應實時監測請求。
(二)負荷聚合商
1.負荷聚合商負責為用戶供給專業的需求響應技術和咨詢服務,通舞台背板過聚合需求響應資源并代表參與需求響應獲得收益。現階段,在寧夏地區開展市場化售電資質的售電公司可直接通過“綠色國網”APP等線上渠道申請成為負荷聚合商。每個負荷湊集商約定的響應才能原則上不小于10000千瓦,由負荷聚合商代表參與的電力用戶響應才能原則上不小于1000千瓦。
2.被代表的電力用戶應與負荷聚合商簽訂《電力需求響應一起配合代表協議》(附件1-2),負荷聚合商申報的響應量為代表用戶響應量之和。
3.負荷聚合商應簽訂《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負荷聚合商承諾書》(附件1-3)。承諾書、代表協議應報國網寧夏電力備案。
4.負荷聚合商原則上應具備對其代表的電力用戶負荷監測及把持才能。鼓勵負荷聚合商為用戶供給能效服務、節能咨詢等增值服務。
四、實施流程
(一)注冊與申報
1.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通過“綠色AR擴增實境國網”APP 完成賬號注冊。注冊人應為企業法人或代表人。代表人注冊時,需供給《需求響應業務授權委托書》(附件1-4)。注冊人變更預留mobile_phone號碼時,應從頭實行注冊流程。
2.滿足參與條件的電力用戶可通過“綠色國網”等線上渠道申報或向屬地供電企業書面申請參與需求響應。
3.國網寧夏電力組織對提交申請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進行初審,并將合適條件的電力用戶納進可調節負荷資源庫,并報自治區發改委審核。
4.通過審核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與屬地供電企業簽訂需求響應協議。
(二)響應啟動
國網寧夏電力依據今年度迎峰度夏(冬)電力供需預測剖析情況,向自治區發改委報送啟動需求響應請示,經同意后天生今年度需求響應總計劃。當電力缺口滿足需求響應啟動條件時,國網寧夏電力應提早24小時發布電力供應缺口信息,并向自治區發改委申請啟動需求響應。經自治區發改委批準后,啟動實施需求響應。
1.削峰需求響應啟動條件
(1)電力系統備用容量缺乏或部分負荷過載。
(2)出現其他不確定性原因形成的80萬千瓦及以下電力供應缺口。
2.AR擴增實境填谷需求響應啟動條件
(1)當全區用電負荷較低或新動力發電存在棄電的情況。
(2)出現其他不確定性原因,電力系統調節才能難以保證電網平安穩定運行。
參與填谷需求響應的電力用戶,可通過增添用電負荷或調減自備機組出力等方法實施需求響應。單次填谷需求響應調節總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萬千瓦。
(三)響應執行
1.響應邀約
國網寧夏電力在需求響應實施前12小時通過“綠色國網”APP、短信等途徑,向可調節負荷資源庫中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發出響應邀約,邀約信息包括需求響應實施范圍、響應規模、響應時段、反饋截止時間、用戶基線負荷等。
2.響應確認
(1)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通過省級聰明動力服務平臺、“綠色國網”APP 查詢邀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反饋能否參與本次需求響應,參與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確定應約負荷,應約負荷原則上應不低于申報負荷的50%、不高于供電企業確認的最年夜響應才能。
(2)若應約負荷總量未達到計劃邀約總量,國網寧夏電力根據需求響應擴年夜邀約范圍進行多輪邀約,已應約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不再參與邀約。
(3)國網寧夏電力統計應約信息,確認參與響應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應約負荷,同時通過“綠色國網”APP 向參與應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發送確認信息,并短信提示做好執行經典大圖準備。確認信息包括響應每日天期、響應時段、應約負荷。
(4)若應約負荷總量不克不及滿足電力供應缺口時,國網寧夏電力須將情況當即報送至自治區發改委,根據實際情況鑒定能否啟動有序用電計劃。若啟動有序用電,則對有序用電范圍內的已邀約確認用戶執行需求響應。
(5)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在收到國網寧夏電力確認信息后,應提早做好用電設定,按時按量調節用電負荷。負荷聚合商依照應約響應量分別告訴用戶實施需求響應。負荷聚合商代表的用戶,以單個用戶作為需求響應評價單元。
(6)供電企業在響應開始后,對削峰(填谷)響應負荷未達到應約負荷 80%的用戶(含負荷聚合商代表的用戶),通過電話、短信互動裝置等方法提示,確保響全息投影應執行到位。
(沈浸式體驗7)國網寧夏電力依照負荷調節後果鑒定響應能否及格,以負荷調節後果作為結算依據。
五、後果評估
(一)數據評判依據
基于國網寧夏電力用電信息采集系統數據對電力用戶需求響應執行過程進行實時監測,應用國網寧夏電力需求響應平臺開展執行後果評估。
(二)基線負荷標準
在組織邀約經典大圖前,國網寧夏電力依據用電信息采集系統數據,在需求響應平臺計算出需求響應簽約用戶基線負荷,并向邀約用戶發布。邀約用戶可通過需求響應平臺或“綠色國網”APP等渠道查詢基線負荷。基線負荷參照《GB/T37016-2018電力用戶需求響應節約電力測量與驗證技術請求》計算,若有特別情況,需依照申訴流程進行動態調整。

(三)評估標準
1.削峰需求響應
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在削峰響應執行過程中需同時滿足以下4個條件,則視為有用響應,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1)響應時段最年夜負荷不高于基線最年夜負荷。
(2)響應時段均勻負荷低于攤位設計基線均勻負荷。
(3)響應負荷年夜于或等于響應確認值的60%。
(4)響應時長不低于單次需求時長的80%。
2.填谷需求響應
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在填谷響應執行過程中需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則視為有用響應,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1)日響應均勻負荷高于基線均勻用電負荷。
(2)活動佈置日響應負荷年夜于等于申報響應負荷的60%。
(3)響應時長不低于單次需求時長的80%。
3.響應量定義及補貼系數
削峰需求響應量=基線均勻負荷-響應時段實際均勻負荷;填谷需求響應量=響應時段實際均勻負荷-基線均勻負荷。

4.執行結果反饋
在一個需求響應執行周期結束后,國網寧夏電力通過“綠色國網”APP等渠道告訴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對響應執行結果進行確認。在確認期內,若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由于參考日檢修、停用或不克不及客觀反應用戶的實際用電曲線等緣由,導致均勻基線負荷與實際不符,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可通過“綠色學生和教授們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其中,最有名的當屬國網”APP等有用方法提出修改基線負荷申請,并供給佐證資料,經國網寧夏電力審核通過后,從頭計算基線負荷和執行結果。確認期結束后,國網寧夏電力將需求響應執行結果報送自治區發改委審核備案。
5.違約責任
已響應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頻繁、嚴重違約,月內累計 2 次不參與應約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撤消其當年申報資格;年內累計3次不參與應約的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撤消其次年申報資格。
六、補償計算與核發
需求響應補償價格依照公開、通明原則設定應用。自治區發改委將需求響應補貼明細在3個任務日內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結束后,由國網寧夏電力在M+2月(M為需求響應執行月)以電費退費的情勢發放補貼。負荷聚合商補貼依照代表用戶電費退費方法予以發放,負荷聚合商補貼分紅由其代表用戶按一起配合代表協議中的約定比例返還給負荷聚合商。
(一)補償價格來源
需求響應補償價格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疏導,具體形式以自治區發改委印發的相關文件為準。
(二)補償標準
1.削峰響應
削峰響應依照2元/千瓦時的標準發放補貼,補償價格依照有用響應量、補貼系數、補償價格、響應時長計算得出。
補償價格=有用響應量(千瓦)×補貼系數×補償價格(元/千瓦時)×響應時長(小時)
2.填谷響應
填谷需求依照0.35元/千瓦時的標準發放補貼,補償價格依照有用響應量、補貼系數、補償價格、響應時長計算得出。
補償價格=有用響應量(千瓦)×補貼系數×補償價格(元/千瓦時)×響應時長(小時)
填谷響應由輔助服務市場承擔填谷補貼價格。
七、任務請求
自治區發改委負責對需求響應任務進行整體治理指導和協調。國網寧夏電力負責組織需求響應協議簽訂、需求響應的具大圖輸出體執行、後果評估及補包裝設計貼發放。各地市發改委和供電公司彼此共同,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政策宣傳,引導合適條件的用戶積極參與市場,并向不參與的用戶做好政策告訴。電力用戶要根據企業生產實際,認真評估響應才能,履約實施需求響應。
附件2: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需求響應流程圖

